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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北京交通大学 2007-11-21 16:33:45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2003〕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我校将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2008年高考(Q吧)招生中继续开展部分招生计划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以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一、报名条件


省、地级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我校所设学科的某一专业具有培养潜能,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信息学或化学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全国乃至国际重大比赛获奖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者”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且成绩优秀者;


4、经过我校认定的中学,可推荐一定比例高中阶段成绩名列前茅者。


二、招生计划


2008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文史类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陕西、新疆招生,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名及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经所在中学推荐。学生须登陆我校招生资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邮寄书面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从11月25日开始。


2、学生登陆北京交通大学招生资讯网下载《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和《北京交通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分别打印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市级以上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的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复印纸),附带3张一寸照片,在2007年12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3、学生报名时应结合本人获奖情况及特长选择专业志愿,我校将根据上述情况进行面试,所选专业偏离本人获奖及特长的,我校招生办公室有权进行调整,并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因此请慎重选择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及特长确定初审认定专业,并以此为依据安排面试分组。


4、凡是依据报名条件第4条推荐学生的中学,应在12月20日前将本校所有推荐的学生信息填写《中学认定申请函及推荐汇总表》邮寄至我校,我校根据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和近年考取我校的情况确定中学推荐学生的初审入围比例。网上报名系统中未列入的中学,我校12月20日前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将添加到认定中学列表中,学生可在12月20日后进行网上报名。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我校首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于2008年1月1日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我校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能力,由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五所高校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学生报名时只能选择上述一所学校,并参加该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命题没有单独考试大纲,请按高考计划复习,考试结果不安排查卷。


3、我校将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候选名单及认定专业,并报请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4、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证书,资格认定证书上将明确注明认定专业和等级。如果入选学生放弃认定专业也就放弃自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照顾。其中理科试验班类专业仅面向数学、物理竞赛获省级奖励的理工类学生认定。


5、入选学生认定等级分为A、B两档:


l 认定等级为A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学生所在生源地的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l 认定等级为B档的考生,高考提档分达到我校在学生所在生源地统招计划的调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经所在生源省级招办批准,由我校审查、录取。


l 专业要求方面,通信工程专业只认定B档,理科试验班类专业最低不得低于我校在当地统招录取最低分。


6、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本科一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二年的推荐资格。


六、其他说明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5日(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我校收到书面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


考试时间:初审合格学生方可参加2008年1月12日、13日考试(请1月1日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关于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的通知和入围名单)。1月底公布考试结果。


咨询电话:010-51688441转9


自动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自主选拔招生申请表、推荐表下载

中学认定申请函及中学推荐汇总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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